本標準規定了富硒青錢柳黃精茶珍(固體飲料)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識、包裝、運輸、貯存及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富硒恩施青錢柳葉提取物、黃精提取物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桑葉提取物、甘草提取物、低聚果糖、堇葉碎米薺粉、果蔬粉、堅果及籽類食品(核桃、芝麻等)、代用茶、香辛料調味品(肉豆蔻、孜然、藿香、肉桂等)、人參(5年及5年以下人工種植的人參)、黨參為輔料,經提取或不提取、干燥、過篩、配料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包裝等工藝生產的粉末狀或顆粒狀,供直接沖調飲用或作為食品原料的富硒青錢柳黃精茶珍(固體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