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復水/油炸豆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復水/油炸豆制品,根據工藝不同可分為:復水豆制品、油炸豆制品。復水豆制品:以豆制品[腐竹、豆油皮、千張、豆結(豆花結)、豆腐、豆腐串、豆腐干(花干)、豆皮]中的一種為原料,經水浸泡、瀝干、冷凍或冷藏包裝而成的非即食復水豆制品。
油炸豆制品:以豆制品【腐竹、豆皮、豆油皮、千張、豆腐、豆腐干(花干)、豆結(豆花結)、豆腐串、千張結、脆豆腐、素雞(豆制品)】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經分切或不分切、油炸(加入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花生油、菜籽油、棕櫚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中的一種或幾種)、冷卻、回潮或晾制、包裝而成的非即食油炸豆制品;根據所用原輔料不同,產品分類為:油炸腐竹、響鈴卷/脆鈴卷(油炸豆皮)、油炸豆油皮(油炸豆腐皮)、油炸豆泡、油炸千張、油炸豆結(豆花結)、油炸豆腐干(花干)、油片、脆皮豆腐、油炸豆腐、油炸豆腐串、油炸千張結、油炸素雞(豆制品)、油炸豆皮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