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醬鹵肉制品的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 畜禽肉(豬、牛、羊、雞、鴨、鵝、鴿、驢中的一種或幾種)及其可食用副產品(頭、蹄、尾、翅、脖、爪、腎臟、肝臟、胃、腸、耳、舌、心、肺、肚、骨、皮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或不清洗、分切或不分切、焯水或不焯水,添加香辛料或香辛料粉(八角、孜然、姜、蔥、蒜、小茴香、高良姜、肉桂、甘草、丁香、花椒、藤椒、草果、月桂葉、 砂仁、桂皮、洋蔥、大蒜、姜黃、黑胡椒、白胡椒、麻椒、辣椒、小米辣椒、肉豆蔻、豆蔻、蓽撥、歐芹、芫荽籽、山奈、香莢蘭、芫荽、香茅、香葉、丁香、薄荷、多香果、迷迭香、當歸、百里香、芝麻中的一種或幾種) 、白芷、陳皮、梔子、大豆油、釀造醬油、蠔油、食用鹽、白砂糖、味精、雞精調味料、紅曲紅、紅曲黃色素、食品用香精(含辣椒油樹脂)、5'-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三聚磷酸鈉、焦磷酸鈉、磷酸氫二鉀、脫氫乙酸鈉、雙乙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或不處理、滾揉或不滾揉、腌制或不腌制、調味或不調味、炒制或不炒制、醬制或鹵制、配料、包裝、封口、高溫殺菌或不高溫殺菌、加工而成的醬鹵肉制品。
根據所用主輔料不同,產品分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