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腌制花生芽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花生芽為主要原料,添加輔料【小米辣、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小茴香、豆蔻、月桂、肉桂、黑胡椒、白胡椒、姜、丁香、菖蒲、洋蔥、大蔥、小蔥、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圓葉當歸、辣根、龍蒿、黑芥籽、辣椒、陰香、大清桂、姜黃、香茅、木姜子、薄荷、留蘭香、肉豆蔻、甘牛至、牛至、歐芹、多香果、迷迭香、胡麻、百里香、香莢蘭中的幾種)、食用鹽、食醋、白砂糖、谷氨酸鈉(味精)、食用葡萄糖、食品用香精(咸味食品香精、牛肉味香精、雞肉味香精、羊肉味香精中的一種)、碳酸鈉、碳酸氫鈉、檸檬酸、食品添加劑(冰乙酸、5′-呈味核苷酸二鈉、苯甲酸鈉、山梨酸鉀、脫氫乙酸鈉、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焦亞硫酸鈉、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鮮花生芽經剪除根、清洗、殺青、調配混合輔料、糖漬(加入白砂糖)或鹽漬(加入食用鹽)、滅菌、包裝加工而成的腌制花生芽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