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食用淀粉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谷類淀粉(大米淀粉、玉米淀粉、高粱淀粉、小麥淀粉、青稞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薯類淀粉【木薯淀粉、馬鈴薯淀粉、甘薯(紅薯)淀粉、芋頭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豆類淀粉(綠豆淀粉、蠶豆淀粉、豌豆淀粉、豇豆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藕淀粉、荸薺(馬蹄)淀粉、蕨根淀粉、山藥淀粉、葛根淀粉、橡子淀粉、百合淀粉、板栗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原料驗收、混合或不混合、稱重、包裝加工而成的食用淀粉。
根據原料不同,產品分類不同:單一型食用淀粉、混合型食用淀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