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夾心棗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紅棗為原料,經挑選、清洗、烘干、去核,填充山楂條、山楂糕、獼猴桃干、山藥、葡萄干、花生仁(熟)、核桃仁(生或熟)、巴達木仁(熟)、腰果(熟)、杏仁 (熟)、枸杞、蔓越莓干中的一種或幾種后,沾裹或不沾裹【巧克力、低聚異麥芽糖、麥芽糖、奶粉、乳清粉、煉乳粉、可可粉、黃油(人造黃油)、棉花糖、抹茶粉、紫薯粉、草莓粉、芝麻粉、奧利奧餅干粉末、白砂糖、麥芽糖漿中的一種或幾種,加入或不加入櫻花味香精,混合或不混合、裹芝麻或不裹芝麻】,蒸制或不蒸制、包裝或擠壓、裁邊成型后包裝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夾心棗。
根據原輔料和紅棗等級不同可分為不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