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YY 0057 S-2023 梅花鹿全鹿膏
本標準適用于以養殖梅花鹿鹿血、鹿心、鹿尾(去骨)、鹿皮、鹿肉、鹿腦、鹿腎、鹿肝、鹿筋、鹿鞭、鹿仔、萊菔子、甘草、生姜、玫瑰花(重瓣紅玫瑰)、龍眼肉、桃仁、桑椹、益智仁、百合、肉桂、麥芽糖醇、紅糖、阿膠、人參(人工種植,4 年或5 年生)、大棗、山藥、黃精、丁香、茯苓、葛根為原料。經提取、濃縮、混合、調配、熬制、成型、包裝等工序制成的梅花鹿全鹿膏(食品生產證分類為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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