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LT 0004 S-2023 肉灌腸
本標準規定了肉灌腸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豬肉、牛肉、雞肉、鴨肉、羊肉、鵝肉、驢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過解凍或不解凍、修整、腌制[用調料水(花椒、八角、水浸泡而成),加入食用鹽、添加水分保持劑(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配制而成的腌制液]、絞碎,添加植物蛋白粉(大豆分離蛋白粉、花生蛋白粉中的一種或兩種)、食用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馬鈴薯淀粉、木薯淀粉中的一種或兩種)、白砂糖、食用葡萄糖、味精、白胡椒粉,添加或不添加白酒、香辛料粉(花椒粉、八角粉、桂皮粉、肉蔻粉、砂仁粉、白芷粉、香葉粉、甘草粉、丁香粉中的一種或多種)、生姜(經清洗、斬拌)、大蔥(經去皮、清洗、斬拌)、大蒜(經清洗、斬拌)、麥芽糖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著色劑(紅曲紅、誘惑紅、高粱紅中的一種或幾種)、增稠劑(卡拉膠、磷酸酯雙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防腐劑(亞硝酸鈉、脫氧乙酸鈉、雙乙酸鈉、山梨酸鉀、乳酸鏈球菌素中的一種或幾種)、抗氧化劑[D-異抗壞血酸鈉、乳酸鈉(溶液)、檸檬酸鈉中的一種或兩種]、食用香精、食用香料乙基麥芽酚,經滾揉或斬拌、灌入天然腸衣或膠原蛋白腸衣或耐高溫蒸煮的塑料腸衣中、烘烤或不烘烤、蒸煮(82℃~95℃,30min~240min)、煙熏(果木屑)或不煙熏、用耐高溫蒸煮的塑料包裝材料包裝或不包裝、高溫殺菌(121℃,30min)工藝制成的淀粉含量≤10%,蛋白質含量不低于10%的肉灌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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