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蜜餞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蜜餞【蜜餞類、涼果類、果脯類、話化類、果糕類、果丹(餅)類】(來源于:棗、山楂、桔、烏梅、青梅、蘋果、香蕉、桂圓、荔枝、橙、檸檬、柚、西柚、柑橘、菠蘿、榴蓮、番荔枝、火龍果、菠蘿蜜、桑葚、無花果、梨、芒果、楊梅、柿子、李子、桃、枇杷、木瓜、海棠、葡萄、黑加侖、提子、獼猴桃、櫻桃、草莓、黑莓、樹莓、藍莓、話梅、青梅、陳皮、蔓越莓、枸杞、哈密瓜、甜瓜、西瓜、青瓜、百香果、杏、沙棘、胡蘿卜、番茄、蓮藕、姜、冬瓜、南瓜、馬鈴薯、山芋、紅薯、紫薯、山藥、香芋、芋頭、佛手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原料驗收、稱重、包裝而成的蜜餞(分裝)。
根據分裝的原料不同,產品分類為:蜜餞類、涼果類、果脯類、話化類、果糕類、果丹(餅)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