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guī)定了用火焰離子化氣相色譜法測定氣體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含量的試驗條件、試劑與材料、儀器設(shè)備、采樣、試驗數(shù)據(jù)處理、精密度和測量不確定度、質(zhì)量保證和控制、試驗報告的要求,描述了試驗方法的原理、試驗步驟。
本文件適用于氣體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含量的測定。對于微量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的含量,測定范圍為(0.02~100)×10-6(摩爾分數(shù));對于微量碳氫化合物組分的含量,測定范圍為(0.01~100)×10-6(摩爾分數(shù));對于微量總烴(以甲烷計)的含量,測定范圍為(0.03~100)×10-6(摩爾分數(shù))。超出測定范圍的樣品,通過改變測定條件進行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