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混合芝麻醬、花生醬及其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芝麻醬、花生醬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或以芝麻、花生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篩選、清洗、焙炒、研磨),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鹽、小麥粉(熟)、葵花籽仁醬(葵花籽仁經烘炒、研磨)、香辛料(粉)(辣椒、洋蔥、蔥、大蒜、姜、肉桂、肉豆蔻、小豆蔻、花椒、香蔥、青花椒、小茴香、八角、孜然、月桂葉、芫荽、白胡椒、黑胡椒、姜黃、桂皮、砂仁、丁香、草果中的一種或幾種)、釀造醬油、釀造食醋、甜面醬、蠔油、黃豆醬、豆瓣醬、番茄醬、蝦醬、柱候醬、人造奶油、代可可脂、植物奶油、雞精調味料、雞粉調味料、韭花醬、食用淀粉(玉米淀粉、小麥淀粉、紅薯淀粉、馬鈴薯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調味油(蔥油、藤椒油、花椒油、芥末油、麻椒油、辣椒油、蒜油中的一種或幾種)、綿白糖、白砂糖、味精、食用菌(粉)(香菇、杏鮑菇、平菇、雙孢蘑菇、羊肚菌、牛肝菌、金針菇、木耳、銀耳中的一種或幾種)、核桃仁、芝麻粒、花生粒、紅棗粉、蜂蜜、腐乳、腐乳粉、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橄欖油、棕櫚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食用動物油脂(雞油、鴨油、豬油、羊肉、牛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酵母抽提物、5’-呈味核苷酸二鈉、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黃原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調配、混合、灌裝、包裝等加工而成混合芝麻醬、花生醬及其制品。
根據所用原輔料不同,產品可分為以下品種:原味芝麻花生醬、風味芝麻醬,風味花生醬、風味芝麻花生醬、五香芝麻醬、孜然芝麻醬、麻辣芝麻醬、香辣芝麻醬、藤椒芝麻醬、火鍋芝麻醬、火鍋花生醬、香拌芝麻醬、香拌花生醬、濃香芝麻醬、濃香花生醬、混合芝麻醬、混合花生醬、涼拌芝麻醬、涼拌花生醬、芝麻拌醬、花生拌醬、火鍋麻醬、熱干面花生醬、熱干面芝麻醬、火鍋蘸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