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蔬菜干制品(非即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干燥的(冷凍干燥或熱風干燥或自然干燥工藝)或新鮮的蔥(或蔥葉)、香菜、韭 菜、茴香、薄荷、卷心菜、貢菜、葛根、生姜、山藥、土豆、百合、蓮子、地參、芋頭、魔芋、紅薯、 紫薯、蓮藕、白蘿卜、胡蘿卜、竹筍、秋葵、大蒜、蒜苗(或蒜薹)、洋蔥、萵筍、菜心、青豆、豌豆 角、豌豆、豇豆、蠶豆、苦瓜、西紅柿、南瓜、冬瓜、黃瓜、芹菜、白菜、小青菜、包菜、菠菜、上海 青(瓢兒白)、黃花菜、芥藍、花椰菜、生菜、草芽、豆芽、牛蒡根、瑪咖、竹筍等蔬菜,菊花、重瓣 紅玫瑰、桂花、茉莉花、玫瑰茄等可食用花卉,玉米、辣木葉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挑選、清理、 分切(或不分切)、干燥(冷凍干燥或熱風干燥或自然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粉碎 (或不粉碎)、包裝等工藝制成的蔬菜干制品(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