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蔬菜制品的技術要求、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新鮮的竹筍、貢菜、蓮藕、山藥、土豆、芋頭、魔芋、葛根、生姜、百合、蓮子、 地參、紅薯、紫薯、白蘿卜、胡蘿卜、秋葵、大蒜、蒜苗(或蒜薹)、蔥(或蔥葉)、香菜、韭菜、茴 香、薄荷、卷心菜、洋蔥、萵筍、菜心、青豆、豌豆角、豌豆、豇豆、蠶豆、苦瓜、南瓜、冬瓜、黃瓜、 芹菜、白菜、小青菜、包菜、菠菜、上海青(瓢兒白)、黃花菜、芥藍、花椰菜、生菜、草芽、豆芽、 牛蒡根、瑪咖、玉米、辣木葉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鹽、食糖、食品添加劑 等輔料,經(jīng)原料清洗、分切(或不分切)、水煮、過濾調配、殺菌、包裝等工藝制成的蔬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