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代用茶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重瓣紅玫瑰、菊花、桂花、金銀花、槐花、玫瑰茄、干制鐵皮石斛花、覆盆子、水 果干制品(藍莓、黑加侖、蘋果、山楂、蜜桃、草莓、蔓越莓、菠蘿、橙子、桔橙、檸檬、無花果、櫻 桃、芒果、百香果、椰子肉、葡萄、黑莓、柚子、桂圓、桑椹等)、水果蜜餞、余甘子、佛手、沙棘、 棗(大棗、酸棗、黑棗)、羅漢果、枸杞子、胖大海、橘皮、胡蘿卜、干姜、甘草、西洋參、干制鐵皮 石斛葉、桑葉、荷葉、葛根等普通食品、藥食兩用、新資源食品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挑選、 粉碎(或不粉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紅糖、冰糖,混合(或不混合)、制粒(或不制粒)、 干燥(或不干燥)、包裝等工藝生產加工而成的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