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配制酒的產(chǎn)品分類、技術(shù)要求、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蒸餾酒(清香型白酒、醬香型白酒、濃香型白酒、威士忌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基 酒,配以(或不配以)天麻、鐵皮石斛、黨參、黃芪、肉蓯蓉、地黃、麥冬、天冬、橘皮、山藥、山楂、 烏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圓)、枸杞、百合、 余甘子、佛手、姜(生姜、干姜)、杏仁(甜、苦)、棗(大棗、酸棗、黑棗)、沙棘、芡實、雞內(nèi)金、 茯苓、香櫞、荷葉、蓮子、黃精、紫蘇、紫蘇籽、葛根、黑芝麻、蒲公英、薄荷、阿膠、薏苡仁等食藥 同源物質(zhì)、菊粉、桃膠、人參(人工種植)、瑪咖、蛹蟲草等新食品原料(新資源食品)、干制鐵皮石 斛花、干制鐵皮石斛葉、紫皮石斛、可食用花卉、三七花、三七須根、三七莖葉、可食用菌(或可食用 菌粉)、水果(或水果粉)、蔬菜(或蔬菜粉)、雜糧谷物粉、堅果及籽類、茶粉、螺旋藻粉、香辛料、 食糖、蜂蜜、刺梨粉、食品添加劑等輔料,經(jīng)輔料處理、浸泡(或萃取)、調(diào)配、過濾、灌裝、包裝等 工藝加工而成的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