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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餐飲行業還是家庭烹飪中,料酒都是離不開的調味品。現行的調味料酒標準是2007年開始實施的行業標準,標準中對料酒的十分寬泛。依照現行標準,料酒是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成分為主體,添加食用鹽(可加入植物香辛料),配制加工而成的液體調味品。在該標準中,并無“釀造”和“配制”的區分,使得目前市面上存在三種不同的料酒:食用酒精添加食用鹽、焦糖色的配制料酒;部分食用酒精、部分釀造黃酒添加食用鹽的配制料酒;釀造黃酒添加植物香辛料和食用鹽的釀造料酒。按照現行標準,只要含酒精即可制成料酒,對是配制料酒還是釀造料酒也沒有標簽標示的要求,低門檻不利于行業有序競爭,這對市場監管和消費者選擇也都產生了困擾。
根據中國酒業協會2018年下達的《釀造料酒》團體標準立項函件(中酒協標[2018]10號),計劃制定《釀造料酒》團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