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加工基地有害生物綠色防控操作規程(征求意見稿)
本規程規定了以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通用技術標準為導向、符合深圳市加工實際的規模化農產品綠色加工基地(含糧食和經濟作物、畜禽和水產養殖產品等農副產品),界定了農產品加工基地有害生物綠色防控基地的總體管理操作規程的術語和定義、基地管理制度、基地環境治理、重點管理區域要求、有害生物綠色防控體系(包括蟲害控制體系、鼠害及其防治和HACCP對害蟲控制的要求)、運行與安全維護等操作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團餐服務規范團餐供應單位,包括集體用餐配送形式供餐單位、現場制作售賣形式的食堂、中央廚房供餐單位和團餐食材綠色配送服務規范團餐供應單位等。也可作為單位內部自營食堂日常管理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