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制造業可持續(綠色)發展工廠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
本文件規定了電子電器制造業可持續(綠色)發展工廠評價的術語和定義、總則、評價要求、評價方法等。涉及品類如下:
a)3C消費電子產品:照相機、充電器、常用配件和零件、耳機、電子煙、手機及配件、電視接收器及配件等;
b)電工電氣:連接器和端子、電氣儀表、電源適配器、工業自動化控制器、低壓產品等;
c)家用電器:空調設備、清潔用具、家用取暖器、洗熨家電、個人護理和美容用具、冰箱和冷凍柜、電風扇、空氣凈化器、加濕器、熱水器、廚房電器、家用水處理設備等;
d)電子元器件:連接器、顯示器、標志和光電設備、電子配件及用品、傳感器、無線與物聯網、其他電子元件等。
本文件適用于電子電器制造業可持續(綠色)發展工廠(以下簡稱“工廠”)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