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歐盟化學品新規(guī)REACH之后,我產品出口又將面臨新一波“綠色考驗”。近日,歐盟已通過一項關于化學物質和混合劑分類、標簽及包裝的法規(guī)議案,并已納入了聯(lián)合國認可的分類準則及標簽規(guī)則。新法規(guī)對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的準則或責任做出規(guī)定,填補了REACH法規(guī)具體化學物質分類及標簽內容的缺失,并與其相輔相成,共同構筑歐盟抵御危險化學品的綠色壁壘。為此,輸歐化學物質或混合劑制造商和貿易商須引起特別注意。
新法令重點對化學品分類的方法、要求及時間限定等進行了解讀。據(jù)悉,議案法規(guī)旨在為企業(yè)設立一個自行分類制度,要求輸入物質或混合劑的貿易商必須按照以下方法進行分類:
1.識別及闡述其危害;2.評估有關危害的資料;3.將有關資料與法規(guī)議案所載的危害準則進行比較。標簽方面,須提供供應商的名稱、地址和電話,可以識別物質或混合劑的資料、危害標志、危害聲明、提防聲明,以及有關危害的補充資料。議案生效后,物質重新分類的限期為2010年11月30日,混合劑為2015年5月31日。現(xiàn)時有關分類、標簽及包裝的指令將于2015年6月1日撤銷。歐委會希望法規(guī)議案可于今年底獲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最后通過,并會就議案的應用擬定指南。可見,歐盟次調整化學品分類及標簽頗為具體,更具針對性和靈活性,且包含更多的后續(xù)法規(guī)制定意圖。
檢驗檢疫透露,歐盟REACH僅引用《危險物質指引》及《危險制劑指引》(1999/45/EC)的相關規(guī)定,而化學品分類及標簽議案將取代現(xiàn)行物質分類、標識和包裝物質(67/548/EEC指令)及混合物(1999/45/EC指令),從而進一步完善了歐盟化學品管理機制。
專家分析,化工產業(yè)及下游輕工、紡織、醫(yī)藥、機電等行業(yè)中有毒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帶來的巨大風險一直為世界各國高度關注。歐盟REACH實施擊中輸歐產品的軟肋,以此類推,預計化學品分類及標簽法案嚴厲程度將和REACH如出一轍,殺傷力非常厲害,輸歐化工產品在兩者的共同包圍下,將被封堵出口之路,輸歐化工等產品,尤其是紡織、機電成本將普遍提高。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為防止輸歐產品出現(xiàn)非理性下降,企業(yè)在忙于應對歐盟REACH之際,對化學品分類及標簽法案的實施也不應麻弊,須著重從如下方面加以應對:第一,應采取有效方式從整體上對不同種類化學品的生產、銷售、使用、運輸和儲存分類進行嚴格管理,尤須把握好化學品危害級別,以及相關危害類別和對身體、健康、環(huán)境構成危害的準則,確保輸歐產品的化學物質分類及標簽符合歐盟要求。第二,在生產過程中采取質量控制,普遍按照危險化學品的要求嚴格管理使用,堅決取締危害化學物質的使用,積極開展有毒有害物質使用的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提高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機制,最大程度減少法規(guī)對出口產品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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