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 2日,由衛生部、農業部等國務院五部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更加完備,最大變化在于在明確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三鹿事件加速新法通過
1995年我國頒布了《食品衛生法》,在實踐過程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衛生法》的基礎上更加完備。陳嘯宏表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三鹿奶粉事件,讓政府相關部門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嚴峻性,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食品監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了作為生產經營者,包括大企業、中小企業和個人,在食品安全中的這種特殊作用,作為第一責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了。“像三鹿這么大的一個企業,還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對生產者我們要有一個法律約束”。
■食品安全全程監管
建立食品安全全過程的監管,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特點。另外,新的《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在國際上行之有效的先進管理理念,規定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等基本準則。
■乳品國家標準下半年出臺
《食品安全法》還進一步明確了生產經營當中索證、索票制度,還有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等一系列規定,它實現了風險評估、標準制定、食品檢驗、信息發布、事故處理相統一、相協調,在這部法律中是比較完備的。還有一點是明確了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了問責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據新華社電 為了幫助各級政府部門、相關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廣大民眾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發行。
食品安全法是一部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該法從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和評估、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經營、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我國食品安全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法的頒布施行,對于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保證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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