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質監函﹝2016﹞131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各設區(含定州、辛集)市質監局,各有關行業協會、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單位:
為落實趙克志書記3月22日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關于抓緊圍繞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六個方面制定具體標準推動化解產能工作的指示,以及張慶偉省長在3月25日專題會議上要求,更好地在化解鋼鐵過剩產能、環境生態保護、節能減排、京津冀協調發展工作中發揮標準化的技術支撐作用,經各部門、各單位申報,專家可行性論證,我局確定了61項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其中,涉及化解鋼鐵過剩產能類15項、地熱開發類7項、新型爐具類5項、環保類10項、新興產業類9項、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標準15項,作為2016年度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第一批)(見附件),現予以下達。請各單位按照下列要求,認真組織本計劃的實施,按時完成制修訂任務:
1.各標準提出單位應盡快把計劃落實到標準起草單位,并加強督導,確保自本計劃下達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標準制定任務,涉及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地熱、新型爐具等我省急需的地方標準項目要加快進度,盡早完成。一年之內完不成標準制修訂任務的,要說明理由,提出延期申請,延期不得超過半年。
2.各標準起草單位要立即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標準起草工作組,開展標準制定工作。標準起草工作組要廣泛搜集相關技術資料和國際國內標準,針對關鍵技術或管理要求,深入進行試驗驗證、比對、論證工作,在此基礎上擬定標準草案,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生產、管理、科研等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形成標準送審稿及相關文件。
3.標準的制定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保證與現行推薦性標準協調一致,有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要盡量采用。標準內容的確定,要充分考慮標準實施的實際要求,充分吸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既要保證標準在技術上的先進性,又便于推廣應用。標準文本的編制要認真執行GB/T1.1等國家標準,確保標準質量。
4.標準提出部門要積極幫助標準起草單位做好標準制定過程中的協調工作,重大問題報省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標準起草單位要為標準起草單位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隨本計劃下達的標準制修訂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5.標準審定一般實行專家會議的形式進行審定。起草單位須在審定前一個月向我局提出標準審定申請,并將標準文本(送審稿)、編制說明、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以及擬邀請的審查專家名單等材料電子版提交省質監局標準化處。經審核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后,安排專家會議審定。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文本(送審稿)進行修改,形成標準報批稿,于專家會議審定結束后一個月內,報我局審批發布。
聯 系 人:龍冬梅
聯系電話:0311-67568079 13903316828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4月25日
(依申請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