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規定進行了修改。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的要求,我委將對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清理。清理原則如下:
。ㄒ唬┦称钒踩胤綐藴薯椖,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地方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等。
。ǘ┦称钒踩胤綐藴什荒馨ㄊ称钒踩珖覙藴室呀浐w的食品類別,某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后,該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予以廢止。
我省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有32項(目錄詳見附件),標準文本可于《吉林省食品安全標準網》下載。請按照以上清理原則,對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提出廢止、修訂等清理意見,并于2016年11月8日前通報我委。
聯系電話:0431-88906887,信箱:JLSPQY2016@163.COM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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