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了《關于<水泥包裝袋>等1077項強制性國家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公告》(2017年第7號),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鑒于本次調整只是將標準代號由GB改為GB/T,標準的內容、順序號及年代號等均無變化,涉及的標準范圍見國家標準委網站(http://www.sac.gov.cn/gzfw/ggcx/gjbzgg/201707/),為了方便獲準認可機構,提高工作效率,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研究決定:
一、能力范圍中涉及上述標準的獲準認可機構,其簽發的報告/證書直接使用新的標準號作為檢驗檢測的依據,獲準認可機構無須向CNAS秘書處提交標準變更申請,視同上述標準已納入認可范圍內。
二、獲準認可機構可自愿選擇通過監督、復評等方式變更認可能力范圍。
三、隨著標準管理改革的進一步推進,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以及行業標準管理部門還將發布類似調整,獲準認可機構可依據此方式處理。
特此通知。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