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方便食品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儲存、運輸、保質期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以飲用水、(大米、糯米、黑米、綠豆、紅豆、蓮子等)糧食、紅棗、食用菌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南瓜、黃花菜、桂花等)、畜禽肉及其副產品、鮮凍動物性水產品、蛋與蛋制品、堅果與籽類食品、水果及其制品等原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食用鹽等)調味品、(三氯蔗糖、乙二胺四乙酸二鈉、D-異抗壞血酸鈉、β-胡蘿卜素、碳酸氫鈉、焦糖色、安賽蜜)等食品添加劑、食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調配、灌裝、密封、加熱殺菌等工藝制成的的即食方便食品(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