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粉面制品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儲存、運輸、保質期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或大米為主要原料,配以飲用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鹽、碳酸鈉、植物油、蔬菜汁(粉)、玉米粉、蕎麥粉、紫薯粉、香辛料、山梨糖醇、淀粉、碳酸鉀、丙酸鈣、丙二醇、餛飩皮改良劑、復合磷酸鹽、魔芋粉、谷朊粉、蛋白粉、食用酒精、醋酸酯淀粉、梔子黃,經配料、和面、壓面、切分、包裝制成的生濕面制品;以及經配料、和面、壓面、切分、煮制、拌油、冷卻、包裝制成的熱干面;以及經清洗浸泡、磨漿、糊化、上油、切分、冷卻、包裝工藝加工制成的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