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瑞士卷(卷式夾心糕點)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文件適用于以雞蛋、白砂糖、小麥粉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煉乳、乳粉、淀粉、水、食用酒精、食用鹽、食品用香精及國家規定的其它可用于本產品的食品添加劑、普通食品的原輔料、藥食同源食品或新資源食品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攪拌、擠漿、涂布、烘烤、冷卻后在糕胚表面上涂夾心餡料[夾心餡料以食用油脂制品、食用葡萄糖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可可粉、抹茶、食品用香精及國家規定的其它可用于本產品的食品添加劑、普通食品的原輔料、藥食同源食品或新資源食品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混合、攪打制成]后,經卷制、滾壓、切割、包裝等工序制成的帶餡的卷式夾心冷加工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