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即食燉品(方便食品)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 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谷物及制品、豆類、薯類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選擇性添加水、鮮、凍動 物性水產品、動物性水產制品、鮮(凍)畜、禽產品、食用菌及其制品、堅果制品、籽類制品、乳、 濃縮乳制品、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紅棗、果蔬粉(粒)、水果、水果制品、蔬菜制品、 濃縮果蔬汁(漿)、果蔬汁、雪蓮培養物、桃膠、麥冬、石斛、黃芪、西洋參、黨參、靈芝、芝麻、 枸杞、丁香、黃精、芡實、百合、山藥、茯苓、薏苡仁、蓮子、白果、龍眼肉(桂圓)、大棗、酸棗、 黑棗、葛根、藿香、阿膠、烏梢蛇、雞內金、橘皮(陳皮)、山楂、當歸、人參(人工種植)、瑪咖 粉、低聚果糖、低聚異麥芽糖、淀粉糖、低聚木糖、低聚甘露糖、水蘇糖、菊粉、食糖、花粉、膠原 蛋白、膠原蛋白肽、海洋魚骨膠原蛋白低聚肽、牛脾肽、烏雞肽、血蛋白低聚肽、抗性糊精、固體飲 料、飲料、西米、羅漢果甜苷、果膠、黃原膠、木糖醇、赤蘚糖醇、乳糖醇、異麥芽酮糖醇、D-阿洛 酮糖、N-乙酰神經氨酸、圓苞車前子殼(粉) 、食品用香精、益生菌制品,經蒸煮或清洗、泡發(視 需要)、挑選、配料、谷物蒸煮及奶化(視需要)、灌封、滅菌、烘干、包裝等工藝制成的即食燉品 (方便食品)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本標準產品類型:方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