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心腦肽調制飲品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 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貯運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可食用的動物鮮、凍產品(牛腦、牛心)為原料,以白果仁、桃仁、山楂、決明子 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添加或不添加食鹽、木糖醇、檸檬酸、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牛腦、牛 心經過前處理、加純凈水制漿、凍融、分離過濾,取得液體,白果仁、桃仁、山楂、決明子按比例添加 純凈水,煮沸15-20min過濾取得液體,經調配、攪拌、灌裝、殺菌(85℃-90℃,20分鐘)制成心腦 肽調制飲品(其他類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