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湖市營養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 在有關方面申報項目的基礎上,學會組織專家對《平湖市集體配餐營養與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團體標準進行立項評審。經評審,該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 批準立項《見附件》,F將項目名稱、主要起草單位等信息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www.ttbz.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任何建議和要求,請與平湖市營養學會聯系。同時也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團體標準的起草制定工作。
平湖市營養學會聯系方式
聯系人:華良平13819364540
郵 箱:13819364540@163.com
平湖市營養學會
2021 年 8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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