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實驗室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粵實驗室聯 [2019] 29 號)等相關規定,經廣東省科學技術實驗室聯合會標準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保健食品中殼聚糖的檢測方法》、《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能力評估標準》、《實驗室供應商評價準則(擬定)》等8項團體標準(見附件)進行評審,符合立項條件,現予以批準立項。
請承擔起草的單位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要求和相關管理規定,組織開展團體標準制定工作,嚴格把控標準質量,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附件:團體標準立項列表
團體標準立項列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制修訂 |
1 | 保健食品中殼聚糖的檢測方法 | 制定 |
2 | 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能力評估標準 | 制定 |
3 | 實驗室供應商評價準則 | 制定 |
4 | 高職現代物流管理 現代學徒制 學徒出師要求 | 制定 |
5 | 高職現代物流管理 現代學徒制 學徒準入規范 | 制定 |
6 | 高職現代物流管理 現代學徒制 導師能力要求 | 制定 |
7 | 建筑工程企業員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 制定 |
8 | 建筑外墻防水裝飾工程驗收規程 | 制定 |
廣東省科學技術實驗室聯合會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