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及《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經組織專家考察審核,報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碳減排服務評價體系》《校園餐飲服務組織綜合能力評價規范》《公共機構節水改造服務評價規范》三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牽頭起草單位須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定的質量和水平,增加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盡快完成團體標準起草工作。
特此公告。
聯系人:馬老師,電話:18519402323;
監督投訴電話:010-53687791,1850015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