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標準化條例》規定,現下達《2025年第二批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其中制定5項,修訂1項,共6項。
省級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要求,通知標準起草單位抓緊啟動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組織協調,督導起草單位認真研制,廣泛聽取意見,確保標準的質量和水平,按時完成標準制修訂任務。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將按程序延期或終止。
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聯系電話:0571-89761422,電子郵箱:zjbz2012@126.com。
相關標準如下:| 標準名稱 | 性質 | 制定/修訂 |
| 化學工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強制性 | 制定 |





掃描二維碼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魯公網安備 37060202000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