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福建省聯合采購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福建省聯合采購協會和福建海峽經濟文化協作交流中心對編寫《紅茶制茶大師等級評定指南》進行了立項評審。經審查,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標準起草單位六月天(廈門)實業有限公司,嚴格按照團體標準工作流程及專家意見,抓緊組織相關編制工作。切實提高標準編制的質量和水平,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聯系人:
福建省聯合采購協會 聶永強 13003907366
福建海峽經濟文化協作交流中心 盧勁 1580592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