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福建省聯合采購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福建省聯合采購協會日前組織專家對《華夏名品認定通用規范》《華夏特色伴手禮評定規范》兩項團體標準進行了立項評審。經審查,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標準起草單位廈門市國貴供應鏈有限公司,嚴格按照團體標準工作流程及專家意見,抓緊組織相關編制工作。切實提高標準編制的質量和水平,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聯系人:聶永強
電 話:130039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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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團體標準立項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