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土經濟學會精品農業品牌建設專業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中 國國土經濟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學會組織專家對 《全國食藥同源名優特新產品團體標準》進行立項論證,該標準符合 立項要求,一致同意予以立項。 中國國土經濟學會精品農業品牌建設專業委員會負責本標準的 組織管理工作。請起草單位嚴格按照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規定,根 據工作進度,盡快完成團體標準起草工作。同時加強組織協調,廣泛 聽取意見,切實提高標準編制的質量和水平,增強本標準的適用性和 有效性,達成行業內最廣泛的共識,按期完成標準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