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相關專家:
近日,浙江省植物病理學會團體標準審查委員會對各單位 提出的團體標準提案進行了立項審查。審查委員會充分討論和分析了各項團體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風險性等,并整合和修改了部分擬立項項目的標準名稱,決定立項制定“高山蔬菜等級規(guī)范”等 2 項團體標準(詳見附件 1)。請各標準承 擔單位根據(jù)《浙江省植物病理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抓緊組織項目實施,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范文件要求實施項目及材料報送,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標準起草和審定工作。 附件中所列的組織實施單位和負責人是相應標準項目的第一 責任單位和第一責任人,應負責整個標準制定過程。通常組織實施單位應為相應標準的第一起草單位,如確因其他單位對標 準制定的學術(技術)貢獻明顯更大,需要調(diào)整第一起草單位的,應在向學會秘書處提交送審材料時附調(diào)整說明。如涉及標準項目評審費類別變化,應同時補交評審費差額。
團體標準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會秘書處負責。
學會秘書處聯(lián)系人: 王艷麗 0571-86419061、13906810365 李 琳 0571-86032517、13819106562
浙江省植物病理學會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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