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我部決定修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和《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GB9137-88),制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草案曾于2010年10月公開征求意見,《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草案曾于2008年9月和2011年2月兩次公開征求意見。標準編制單位認真研究了各方提出的意見后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我部決定再次對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現將上述標準征求意見稿和有關材料印送給你們,請研究并提出書面意見,于2011年12月5日前反饋我部。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何俊
通訊地址:100035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聯系電話:(010)66556214
傳 真:(010)66556213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王宗爽
通訊地址:100012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大羊坊8號
聯系電話:(010)84915203
傳 真:(010)84919396
電子郵箱:biao.zhun@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4.《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三次征求意見稿)
5.《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三次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標準 空氣 質量 日報 意見 函
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附件一:
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中科院辦公廳
工程院辦公廳
氣象局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境保護局
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
環境保護部科學技術委員會
環境保護部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機關各部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同濟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開大學
北京地質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武漢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