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令第62號)(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主體責任及生產全過程控制的具體要求;明確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標簽標識管理制度;構建了涵蓋事前許可、事中檢查、事后懲處的全過程閉環監管體系;建立了食品相關產品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該《辦法》的實施對于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食品相關產品與食品安全、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息息相關。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農業食品標準化研究所圍繞食品相關產品開展了質量安全風險識別與控制技術研究,研制了相關重要標準,形成了一支專業能力強、素質全面的研究團隊。自2014年起,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農業食品標準化研究所作為總局食品相關產品專家委員會秘書處,全方位支撐總局質量監督司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建設、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風險監測、監督抽查、技術規范修訂與驗證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等工作。
本《辦法》起草過程中,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農業食品標準化研究所深入參與研究起草、論證調研、征求意見和意見處理等各項工作。下一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農業食品標準化研究所將以《辦法》的實施為契機,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研究,繼續支撐總局質量監督司推動《辦法》落地見效,為提高我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供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