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謝村橋草本黑米酒的產品分類、產品分級、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洋縣黑米(干原料的配比質量分數占 50%以上)、糯米、小麥、山藥、山楂、木瓜、甘草、白芷、白果、龍眼肉(桂圓)、決明子、百合、佛手、芡實、阿膠、大棗、羅漢果、金銀花、青果、姜、枳椇子、枸杞、梔子、茯苓、桃仁、桑葚、益智仁、荷葉、蓮子、菊花、黃精、葛根、蜂蜜、酸棗仁、鮮蘆根、薄荷、薏苡仁、覆盆子、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人參(人工種植)、地黃、麥冬、天冬、重瓣紅玫瑰、桂花、茉莉花、二氧化碳中的四種或四種以上的組合為原料,以酵母為加工助劑,先將小麥粉碎后制成麥曲,作為糖化發酵劑以備用,然后將糯米和/或黑米經清洗、浸泡、蒸飯、降溫、配料、糖化發酵、壓榨、煎酒、陳釀、勾調、品評、化驗、過濾、充入(或不充入)二氧化碳、灌裝、滅菌、包裝而成的謝村橋草本黑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