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司局、農業農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技術歸口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標準項目庫管理規定(試行)》,為做好2026年農業農村國家和行業標準項目推薦入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標準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圍繞新質生產力發展和傳統產業優化升級要求,以支撐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監管為主要目標,立足農業農村部門職責任務,扎實做好農業農村領域國家和行業標準項目推薦入庫工作。
(一)堅持體系先行。按照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十五五”本行業本領域的標準體系規劃和標準體系表,將2026年標準立項工作與標準體系規劃有效銜接。
(二)強化標準預研。加強標準前期研究,推薦立項時,須提交標準草案,保障申報項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支持國家和省部級科研專項支撐項目中可復制可推廣的引領性技術成果、條件成熟和實施效果好的團體標準立項行業標準。推薦入庫項目應經過充分研究論證,確保立項標準的科學性。
(三)規范推薦程序。標準項目建議應通過網絡等信息平臺公開征集,確保標準相關方充分參與。支持在大陸注冊或投資的境內外(包括港澳臺)企業、協會等主體承擔或參與標準制修訂項目。
二、推薦范圍及重點支持方向
(一)2024年以來我部組織復審結論為“修訂”的標準。優先支持引用率高、實施范圍廣、技術要求更新快的標準。
(二)農業農村發展和行業監管相關標準。具體見2026年標準立項重點方向(見附件1)。
(三)其他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和標準。
具體資金支持方向按照《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司局組織相關標委會(技術歸口單位)開展本行業本領域標準項目的公開征集、研究論證和組織推薦,并做好項目查重工作,確保推薦項目不與已入庫、已立項和已發布標準項目交叉重復。請標委會(技術歸口單位)在農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標準立項—立項排重”模塊將2026年推薦項目批量導入,并導出立項查重結果。
(二)請各有關司局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將推薦的2026年農業農村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清單(已入庫與新推薦入庫項目合并排優先序)函報我司,并組織標委會(技術歸口單位)將司局報送函(掃描PDF)、立項建議排序表(見附件2)、項目申請書(見附件3)及標準草案、立項查重結果等材料電子版同步在農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標準立項—項目上報”模塊填報。
(三)項目完成周期(從下達計劃到完成報批)不超過12個月,如需延期,需向業務主管司局提交申請,延期不超過3個月。跨年度實施的重大項目,申請立項時需作出說明,明確各年度目標任務。我司將組織對標準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評估,項目承擔單位未按時完成制修訂任務,限制入庫新的標準項目。
(四)按照項目庫管理規定,評審通過入庫項目有效期原則上為三年。2023年度入庫未立項的項目于2025年底到期,相關司局復核后確需推薦的,可重新入庫;未推薦的將列入過期項目。
(五)我司將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對推薦入庫的項目評審,擇優立項。國家標準委組織立項的國家標準項目,按照國家標準委有關要求申報,我司將積極協調立項。
聯系方式:
1.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標準法規處(農業農村行業標準審評處) 齊宇軒、楊云燕,電話:010-59198530、59198529。
2.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標準處 楊祥龍、徐學萬,電話:010-59193036、59192322。
附件: 1.2026年標準立項重點方向
2.2026年農業農村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建議排序表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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