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廣東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JJG(粵)009-2023《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檢定規程》第1號修改單,現予以公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廣東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JJG(粵)009-2023
《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檢定規程》第1號修改單
本修改單經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5日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修改對象:JJG(粵)009-2023《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檢定規程》
修改單號:第1號
修改內容:
一、將1.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以下簡稱 MRI 系統)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修改為:“本規程適用于靜磁場3T以上(不含3T)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以下簡稱 MRI系統)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二、增加“7.6 說明 靜磁場3T以上(不含3T)MRI系統對應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后,本規程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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