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上海市團體膳食外賣服務的食品安全管理,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組織修訂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團體膳食外賣衛生規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詢意見活動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11月7日止,誠邀廣大市民及各有關單位積極反饋寶貴意見和建議。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團體膳食外賣服務已成為滿足各類人群用餐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由于其經營形式多樣、配送環節復雜等特點,確保食品安全成為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為此,《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團體膳食外賣衛生規范(征求意見稿)》應運而生,旨在通過系統化、標準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團體膳食外賣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該標準涵蓋了從加工場所到供餐點全流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具體包括場所與布局、設施與設備、加工過程控制、供餐方式選擇、有害生物防制等多個方面。其中,針對加工場所,明確了面積不小于500平方米且需設置專門用于待配送食品分裝、暫存的專間或專區;對于冷食類食品加工,則要求設立獨立制作專間,面積不得少于5平方米,并配備相應消毒設施。此外,標準還對熱食類食品和冷食類食品的儲存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確保在配送過程中維持適當的溫度,以保障食品安全。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團體膳食外賣衛生規范(征求意見稿)》強調了供餐方式的選擇與高風險食品品種的嚴格管控。餐飲服務經營者應根據團體膳食供餐場所的具體條件,合理選擇自助餐、桌餐或每人份餐等形式,并嚴格限制改刀熟食、冷加工糕點等高風險食品的供應。氣溫超過35℃時,更不得提供此類食品,以防食物變質引發安全風險。
與此同時,為確保標準的有效執行,文件中還提出了詳盡的操作規程制定與實施要求,以及完善的留樣管理制度。所有供應量超過100人的團體膳食均需進行留樣處理,樣品應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不少于48小時,以便追溯檢查。此外,標準還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培訓教育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強調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內部自查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與評估工作。
此次征求意見活動不僅體現了政府部門對公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也為社會各界提供了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的機會。市民和相關單位可通過填寫意見反饋表,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指定郵箱或撥打聯系電話,共同助力提升本市團體膳食外賣行業的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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