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發布包括《納豆粉》(DBS42/ 020-2026)在內的6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作為近年來備受關注的健康食品原料,納豆粉因其富含納豆激酶、維生素K2及多種活性益生菌,被廣泛應用于功能性食品、膳食補充劑乃至地方特色菜肴中。此次湖北省率先制定《納豆粉》地方標準,不僅填補了該類產品在生產與質量控制方面的技術空白,也為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納豆起源于中國,后在日本發揚光大,是以大豆為原料經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 natto)發酵制成的傳統發酵食品。納豆粉(固態發酵)則是以大豆為原料,經枯草芽孢桿菌發酵、干燥、粉碎、包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食品原料。納豆粉(液態發酵)以食品級大豆組分(食用大豆粕、大豆粉、大豆蛋白、大豆酶解物、大豆分離蛋白等)為原料,經枯草芽孢桿菌發酵、分離、干燥(可添加必要的輔料)、混合、包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食品原料。隨著“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納豆粉因其溶解性好、生物活性高、應用場景廣,逐漸成為食品工業和營養健康產業的新寵。然而,由于缺乏統一標準,市場上納豆粉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存在菌種不明、活菌數不足、重金屬或微生物超標等問題,亟需通過標準化手段加以規范。
《納豆粉》(DBS42/ 020-2026)作為湖北省首個針對該產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從原料要求、生產工藝、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標簽標識等多個方面作出系統規定。標準明確指出,生產納豆粉所用大豆應符合國家糧食安全標準,不得使用霉變、蟲蛀或轉基因大豆;發酵所用菌種必須為經國家批準的安全菌株,并具備可追溯性。在加工環節,標準對干燥溫度、粉碎細度、水分含量等關鍵參數提出具體限值,確保產品在保留活性成分的同時具備良好的穩定性。
尤為引人注目的是,該標準首次對納豆粉的核心功能成分—納豆激酶活性設定了最低限值要求。這意味著,只有真正具備生理活性的產品才能合法標注為“納豆粉”,有效遏制了部分企業以普通豆粉冒充功能性納豆粉的亂象。同時,標準還規定了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的限量,以及鉛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控制指標,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線。
湖北省此次將納豆粉納入地方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既體現了對新興健康食品產業的前瞻性布局,也彰顯了“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治理思路。作為農業大省和食品加工業重地,湖北擁有豐富的大豆資源和成熟的發酵食品產業鏈,具備發展納豆及其衍生品的良好基礎。《納豆粉》標準的實施,將推動本地企業提升技術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助力“湖北造”健康食品走向全國。
可以預見,隨著標準的落地執行,納豆粉市場將逐步告別無序競爭,邁向規范化、品質化發展新階段。消費者不僅能更安心地享受這一源自東方的發酵智慧,也將見證傳統食材在現代標準體系下煥發新生。《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納豆粉》(DBS42/ 020-2026)不僅是一紙技術文件,更是湖北守護食品安全、促進產業升級、弘揚食養文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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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2/ 020-2026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納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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