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蔬菜制品(非即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各種可食用干制食用菌(各種形態)、貢菜、葛根、生姜、山藥、土豆、百合、蓮 子、地參(蟲草參)、芋頭、魔芋、紅薯、紫薯、蓮藕、白蘿卜、胡蘿卜、竹筍、秋葵、萵筍、菜心、 青豆、豌豆角、豇豆、蠶豆、苦瓜、西紅柿、南瓜、冬瓜、黃瓜、芹菜、白菜、小青菜、包菜、菠菜、 韭菜、蔥葉、茴香、薄荷、香菜(芫荽)、蒜苗(蒜薹)、洋蔥、卷心菜、上海青(瓢兒白)、黃花菜、 芥藍、瑪咖、花椰菜、草芽、豆芽、牛蒡根、瑪咖、玉米、辣木葉等蔬菜(或蔬菜干)、菊花、重瓣紅 玫瑰等可食用花卉、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山茱萸、天麻、地黃、天冬、 麥冬等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天麻、鐵皮石斛、黨參、黃芪、肉蓯蓉、地黃、麥冬、天冬、橘 皮、山藥、山楂、烏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 圓)、枸杞、百合、余甘子、佛手、姜(生姜、干姜)、杏仁(甜、苦)、棗(大棗、酸棗、黑棗)、 沙棘、芡實、雞內金、茯苓、香櫞、荷葉、蓮子、黃精、紫蘇、紫蘇籽、葛根、黑芝麻、蒲公英、薄荷、 阿膠、薏苡仁等食藥同源物質、菊粉、桃膠、人參(人工種植)、瑪咖等新食品原料(新資源食品)、 三七花、三七須根、三七莖葉、干制鐵皮石斛花、干制鐵皮石斛葉、紫皮石斛、辣椒、肉豆蔻、肉桂、 茴香、砂仁、香椿、八角、草果、胡椒、花椒等香辛料,黃花菜、地參、苦瓜、白蕓豆、白扁豆、紅豆、 黑豆、玉米、蕎麥、小麥等雜糧谷物、芝麻(白芝麻、黑芝麻)、花生、核桃、葵花籽、南瓜籽等堅果 及籽類、茉莉花、桂花、重瓣紅玫瑰、菊花等食用花卉、葡萄干、蘋果干、雪梨干、無花果干、干貝、 蝦仁、海帶、紫菜、海參、椰子肉、甘蔗、食糖等輔料,經原輔料處理(或清理或挑選)、分切(或不 分切)、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粉碎(或不粉碎)、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包 裝等工藝制成的蔬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