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含茶制品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 包裝、運輸、貯存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綠茶、白茶、黃茶、黑茶、紅茶、烏龍茶、緊壓茶、龍井茶、普洱茶、蒙山茶、碧 螺春茶、黃山毛峰茶、安溪鐵觀音、太平猴魁茶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選擇性添加丁香、八角茴 香、刀豆、小茴香、小薊、山藥、山楂、馬齒莧、烏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 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圓)、決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 苦)、沙棘、芡實、花椒、赤小豆、麥芽、昆布、棗(大棗、酸棗、黑棗)、羅漢果、郁李仁、金銀花、 青果、魚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黑果枸杞、枸杞、梔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鮮蘆根、 香櫞、香薷、桃仁、桑葉、桑椹、桔紅(橘紅)、桔梗、益智仁、荷葉、萊菔子、蓮子、高良姜、淡竹 葉、淡豆豉、菊花(品種含杭白菊、貢菊、懷菊花、胎菊)、槐花、茉莉花、桂花、無花果、干迷迭香、 干百里香、黃秋葵、菊苣、黃芥子、黃精、紫蘇、紫蘇籽、葛根、蒲公英、榧子、酸棗仁、鮮白茅根、 橘皮、檸檬干、大麥、蕎麥、裸大麥、黑豆、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重瓣紅玫瑰、冬青 科苦丁茶、木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玉米須、平臥菊三七、牛蒡根、玫瑰茄、耳葉牛皮消、大麥苗、小 麥苗、五指毛桃、線葉金雀花、丹鳳牡丹花、人參(人工種植)、瑪咖粉、杜仲雄花、顯齒蛇葡萄葉、 枇杷葉、烏藥葉、辣木葉、茶樹花、阿薩伊果、金花茶、廣東蟲草子實體、蛹蟲草、蔬菜干、水果干、 堅果與籽類、食用菌干制品、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 杜仲葉、地黃、麥冬、天冬、化橘紅、食糖(冰糖、紅糖、白砂糖、黑糖),經凈制、干燥、成型(切 制或粉碎)或不成型、根據需要混合(拼配)、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袋泡(浸 泡)方式供人們飲用的含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