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工作指南(2025年版)》等規定,為切實做好2025年及以后全區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現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參與。
一、項目基本情況
擬通過本次比選產生項目承擔單位,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簽,達到滿意度等考核要求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1.項目名稱: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
2.項目內容: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常態評價、專項評價、宣貫培訓、問卷調查、指標驗證和網絡問卷填報等,對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匯總分析,提出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修訂意見等,年底撰寫工作報告報送自治區衛生健康委。①常態評價。側重對日常食品安全標準執行中的問題及意見的收集分析。組織專業人員和食品安全相關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檢測檢驗機構、農產品加工經營者等,持續收集各方對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建議,并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在線填報反饋。②專項評價。根據食品評估中心確定的專項評價名單,通過在線填寫問卷、調研和座談等方式,專項收集監管部門、行業企業、檢測機構、專業人員等意見,組織專家對意見進行分析,提出標準制定、修訂建議。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視需求組織對名單外的其他食品安全標準開展專項評價。③宣貫培訓。對監管人員、從業人員開展標準宣傳培訓、指導解答等工作,做好社會公眾宣傳引導,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擴大培訓受眾,提升工作效果,保證工作質量。
3.項目要求:
(1)創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質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跟蹤評價工作維度廣度。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堅持常態評價和專項評價相結合,堅持跟蹤評價與宣傳培訓相結合。
(2)加強宣貫培訓,重在標準實施。將跟蹤評價工作與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培訓和解讀等工作有機融合,擴大標準宣貫培訓覆蓋面,提升食品安全標準指導解答服務水平,提升工作精準度,促進各方理解掌握標準內容,推動食品安全標準執行。
(3)注重工作時限,按時完成任務。在要求時限內完成項目所有工作,確保工作質量,及時報送工作進度及總結。
4.項目預算:本項目每年預算金額為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參選機構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二、參評機構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起)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1.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6個月(成立不足6個月的,自成立起)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機構,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4.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定,參選機構需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查詢投標人無違法記錄并截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我委有權拒絕其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5.比選申請機構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三、比選響應文件
1.資格審查相關資料。包括:
①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近三年(2022-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③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實驗室認可證書、實驗室資質認定證書、實驗室主要儀器設備的校準報告或檢定證書、計量認證證書、實驗室安全許可、環保合規證明資料;
④提供中級及以上食品、理化、微生物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質證明;
⑤近6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⑥比選申請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重大違法違規事項承諾書;
⑦比選申請機構的主體信用無違法記錄截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
3.近3年承擔食品安全標準評價、培訓或研究項目的業績證明,或者其它能夠證明其能力的工作成果。
4.提供與法律顧問簽訂的合作合同及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5.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初步工作方案。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四、響應文件遞交
1.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18:30。
2.遞交地點: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北京西路25號)410辦公室。
3.響應文件需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應注明項目名稱、機構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信息,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逾期送達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我委將不予受理。
五、評審辦法
本項目將按照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采用綜合評分進行評選,綜合考慮資質、技術、服務等因素,按照評分表進行打分,綜合得分最高的為本項目受委托方。
六、其他事項
1.結果公告:本項目結果公告比選結束后在“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2.比選申請機構應自行承擔參與比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采購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項目內容、要求等進行調整,如有重大調整將重新公示并及時通知各投標人。
七、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北京西路25號
3.聯系人:孫老師
4.聯系電話:0891-6289671
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