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計量技術規范是計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社會低碳綠色轉型、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發揮重要技術指導作用。經組織申報、集中審定,現將《平移式集成電路自動分選機校準規范》等28項計量技術規范納入2026年度湖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具體名單見附件1)制修訂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修訂依據
承擔規范制修訂工作任務的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湖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管理辦法》開展制修訂工作。
二、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制定編制方案。規范制修訂各主要起草單位應于4月30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報送規范編制方案(大綱)(模板見附件2),編制方案應明確各階段主要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
(二)開展規范編制。各起草單位按要求開展規范編制工作,并通過公共網站向社會公示規范(征求意見稿)、驗證數據及相關附件(特殊事項除外),收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并修改完善規范(征求意見稿),公示及征求意見時間不少于1個月。相關工作應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三)規范預審報批。公示結束后,主要起草單位邀請行業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組應提前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備),對規范及編制說明、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進行預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審定意見表見附件3)。根據專家預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形成規范(送審稿),連同編制說明、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向社會公示情況、專家預評審意見、征求意見匯總表等有關材料,于12月30日前報省市場監管局審定(報批表見附件4)。
(四)組織審定發布。省市場監管局對規范(送審稿)及相關附件進行集中審定,規范經審定通過后,由省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示并發布。
三、其他事項
各起草單位要關注國家及各省市同類規范制修訂工作情況,如在制修訂過程中國家、行業發布相關規范的,停止相關制修訂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預計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規范制修訂的,應提前1個月向省市場監管局申請延期。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可以適當延期。
聯系人:徐冬冬;聯系電話:02788701979;郵箱:609510401@qq.com
附件:1.2026年度湖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
2.湖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編制方案(大綱)模板
3.湖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審定意見表
4.湖北省計量技術規范報批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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