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煲湯料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 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干制水產品、干制食用菌、山藥、 小薊、山楂、馬齒莧、雞內金、阿膠、烏梅、沙 棘、甘草、白芷、玉竹、白果、白扁豆花、白扁豆、龍眼肉(桂圓)、決明子、肉豆蔻、肉桂、百合、 余甘子、佛手、姜(生姜、干姜)、赤小豆、麥芽、紅棗、酸棗、黑棗、桑椹、郁李仁、羅漢果、青果、 魚腥草、枳椇子、梔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櫞、香薷、桃仁、火麻仁、橘皮、桔紅、桔梗、菊苣、 益智仁、荷葉、萊菔子、桑葉、薄荷、蒲公英、烏梢蛇、蝮蛇、淡竹葉、高良姜、淡豆豉、黃芥子、黃 精、覆盆子、紫蘇、紫蘇籽、葛根、槐米、榧子、酸棗仁、鮮白茅根、鮮蘆根、薏苡仁、薤白、藿香、 杏仁(甜、苦)、刀豆、昆布、蓮子、花椒、香茅、丁香、八角茴香、胡椒、小茴香、芡實、魔芋、鴨 肫、紫薯干、荸薺、竹蔗、甘蔗、甜葉菊、蔬菜干制品、枸杞、谷物類[(玉米面(渣、片)、小麥粉、 稻谷除外]、眉豆、黑豆、紅豆、黃豆、綠豆、紅腰豆、花豆(荷包豆)、白蕓豆、黑蕓豆、鷹嘴豆、黑 扁豆、堅果與籽類食品、黑果枸杞、玫瑰茄、冬青科苦丁茶、木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食葉草、烏藥葉、 梨果仙人掌、辣木葉、白子菜、刺梨、茶樹花、金花茶、顯脈旋覆花(小黑藥)、針葉櫻桃果、奇亞籽、 圓苞車前子殼、蛹蟲草、瑪咖粉、牛蒡根、人參(人工種植)、紅參(人工種植 5 年及 5 年以下)、丹鳳 牡丹花、杜仲雄花、枇杷葉、平臥菊三七、大麥苗、小麥苗、沙棘葉、天貝、玉米須、枇杷花、明日葉、 酸角、水果干制品、重瓣紅玫瑰、關山櫻花、食用花卉(包括菊花、代代花、茉莉花、金銀花、槐花以 及國家批準的其他可食用花卉)、五指毛桃、 耳葉牛皮消、黑果腺肋花楸果、寶樂果粉、黨參、肉蓯蓉 (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桃膠、油莎豆、皂角米、地黃、 麥冬、天冬、化橘紅、檸檬香桃葉、文冠果種仁、牛大力干制品、白毛銀露梅、石斛原球莖、蜜棗、 糖冬瓜、燕窩、西米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蜂蜜、淀粉糖、椰子粉、食用鹽、復 合調味料、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中的一種或多種,經揀選、干燥(或不干燥)、 破碎(或不破碎)、拼配(或不拼配)、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