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固態調味料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鹽、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麥芽糊精、食用淀粉、豬骨(肉)提取物、 雞骨(肉)提取物、牛骨(肉)提取物、大豆分離蛋白、復合醬油調味粉、番茄粉、香辛料[菖蒲、洋 蔥、大蔥、小蔥、韭蔥、大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蒔蘿、土茴香、圓葉當歸、細葉 芹、芹菜、辣根、龍蒿、楊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縷子、桂皮、肉桂、陰香、大清桂、芫荽、 藏紅花、孜然、姜黃、香茅、楓茅、小豆蔻、阿魏、小茴香、甘草(人工種植)、八角、刺柏、山奈、 木姜子、芒果、薄荷、椒樣薄荷、留蘭香、調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羅勒、甘牛至、牛至、歐芹、多香 果、蓽撥、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歐芹、丁香、羅晃子、蒙百里香、百里香、 香椿、香旱芹、葫蘆巴、香莢蘭、花椒、生姜、芹菜籽、芫荽籽、月桂葉]、十三香、姜粉、蒜粉、蔥 粉、洋蔥粉、烤蒜粉、食用菌(雙孢蘑菇、香菇、草菇、茶薪菇、杏鮑菇、牛肝菌、松茸、雞油菌、猴 頭菇、榛蘑等)、復合調味料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輔以八角茴香、山楂、白芷、昆布、羅漢果、枸 杞、紫蘇、紫蘇籽、橘皮、薏苡仁、覆盆子、藿香、梔子、檳榔、干紫菜、炒制花生碎、蛋黃粉、蝦米、 魚粉、純雞粉、米粉、糯米粉、小麥粉、花生粉、黃豆粉、豌豆粉、咖喱粉、螺旋藻粉、椰漿粉、甜橙 粉、甜椒粉、米醋粉、海苔粉、海帶粉、檸檬粉、純蝦粉、山楂粉、辣椒汁、奶粉、乳清粉、植脂末、 酵母抽提物、水解植物蛋白粉、食用動物油脂等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經選料、 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調配、混合、包裝、殺菌或不殺菌等工藝而成的固態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