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調味油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等)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輔以香辛料[莒 蒲、洋蔥、大蔥、小蔥、韭蔥、大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蒔蘿、土茴香、圓葉當歸、 細葉芹、芹菜、辣根、龍蒿、楊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縷子、桂皮、肉桂、陰香、大清桂、芫 荽、藏紅花、孜然、姜黃、香茅、楓茅、小豆蔻、阿魏、小茴香、甘草(人工種植)、八角、刺柏、山 奈、木姜子、芒果、薄荷、椒樣薄荷、留蘭香、調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羅勒、甘牛至、牛至、歐芹、 多香果、蓽撥、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歐芹、丁香、羅晃子、蒙百里香、百 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蘆巴、香莢蘭、花椒、鮮花椒 (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竹葉花椒 (鮮藤椒、藤椒) (Z.armatum DC.)、青 椒 (Z.schinifolium Sieb.et Zucc.)、生姜、芹菜籽、芫 荽籽、月桂葉]、八角茴香、山楂、白芷、昆布、羅漢果、枸杞、紫蘇、紫蘇籽、橘皮、薏苡仁、覆盆 子、藿香、梔子、檳榔、干紫菜、炒制花生碎、十三香、豆瓣、豆豉、食用鹽、食用菌(雙孢蘑菇、香 菇、草菇、茶薪菇、杏鮑菇、牛肝菌、松茸、雞油菌、猴頭菇、榛蘑等)、蝦米、辣椒汁、復合調味料、 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麥芽糊精、食用淀粉、酵母抽提物、水解植物蛋白粉、豬骨(肉)提取物、 雞骨(肉)提取物、牛骨(肉)提取物、食用動物油脂等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 經選料、加熱、萃取或浸泡、過濾或不過濾、調配或不調配、灌裝等工藝而成的食用調味油。